尖山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德彬介绍了2017年尖山区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尖山区法院围绕审判工作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总目标,按照司法改革要求,在原有的4个民、商事审判庭室的基础上成立了13个审判团队,激发了每一位法官的潜能,结案率照比去年同期上升了23.3%。同时,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工作,全年民商事审判流程公开率100%,文书上网公开率100%,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审限内结案率99.24%,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做出了积极贡献。截止到2017年11月,尖山区法院共审理各类民事案件2883件,结案2523件,结案率为87.51%,诉讼标的额5.66亿元,结案标的额3.44亿元,为当事人办理减缓免交诉讼费41万余元。
现将二〇一七年民商事审判工作总结并发布如下:
一、审理各类物权纠纷案件122件,审结90件,结案率为73.77%。该类案件以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为主,案件情况错综复杂,为确保案件质效,我院法官深入实地,邀请双方当事人现场勘查,取得第一手资料;对专业问题,依法委托鉴定专家进行鉴定、说明,较好的化解了此类矛盾。
二、审理各类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案件1847件,审结1549件,结案率为83.86%。各类合同案件仍是民事案件的最大来源,由于我市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经济纠纷矛盾尖锐,为应对飙升的合同案件总量,我院建立了六个商事专业审判团队,并由其余审判团队适当分流,基本保证了合同类案件在审理期限内审结,为快速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提供了完备的司法保障。
三、审理各类人格权纠纷案件81件,审结69件,结案率为85.19%。此类案件中侵害原告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的案件占大多数,由于该类案件一般伴随伤害事实及行政处罚,矛盾尖锐,当事人素质良莠不齐,我院积极与公安部门联动,调取涉案卷宗,按图索骥,极大的减少了审理周期。
四、审理各类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案件79件,审结69件,结案率为87.34%。该类案件主要为保险纠纷与股东资格确认纠纷,需要办案法官专业性强,需要案件处理时针对性强,此类纠纷新型案件数量多,各个审判团队广泛交流意见,提升案件质量的同时更提升了法官的专业技能。
五、审理各类侵权责任纠纷案件215件,审结172件,结案率为80.00%。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是此类案件的主力军,该类案件一般都有保险公司参与其中,我院法官通过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力争调解解决该类案件,督促责任人及时履行赔偿义务,避免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卓有成效的减少了受伤者的诉讼风险。
六、审理各类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320件,审结298件,结案率为93.13%。离婚案件和继承案件由于双方当事人都有亲属关系,我院在处理该类案件时会更注意方式方法,很多法官深入到当事人的家庭之中,多方斡旋,苦心孤诣,最大可能的发挥人民法官的调解能力,力争保护涉案家庭的完整与和谐,婚姻家庭类案件的调撤率之所以高达75%,与法官们的换位思考,谆谆善诱是分不开的。
七、审理各类劳动争议、人事争议案件203件,审结188件,结案率为92.61%。我市是一个煤炭城市,工人与用人单位的纠纷是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及时、完善的保护劳动者的权利,我院与全市各大公司建立了双向的交流平台,通过法院与用人单位的高效的互联互通,使一些纠纷在进入审判程序之初就得以解决,以最快的速度解决了劳动者的燃眉之急。
八、审结特别程序案件15件。涉及承包土地、农村土地征收等各类案件5件,房地产纠纷案件95件,涉金融、公司、股权、保险、票据等案件180件。审结此类案件,发挥了民事审判在民生、社会、经济、人文等社会各方面的触及力,对社会经济稳定运行提供了有力保证。对违反法庭秩序的当事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2次,罚款1次。有效肃整了法庭纪律,维护了庭审环境,提升了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