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信息化建设,构建阳光司法新机制
尖山区法院已全面实施司法责任制、法官员额制等改革,不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审判质效明显提升。
——深入推进四项重点改革。首先,落实司法责任制,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其次积极推进院庭长办案制度,2017年院庭长办理案件2320件,结案2133件,占全院结案总数的51.22%;三是建立非因法定职责过问案件制度,全面如实记录、全程留痕,防止不当干扰;四是推进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和工资制度改革,不断强化法官职业保障。
——扎实做好司法监督。首先取消院庭长行政审批制度,同时严格禁止变相审批;其次以信息现代化为辅助,强化院庭长对审判流程、审判态势的智能化监督;三是大力推进案件质量评查、追责力度,全年评查重点案件52件;四是对投诉举报及情况反映开展调查核实工作,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全面加强信息化建设。我院七个法庭已实现科技法庭全覆盖,其中二个法庭已实现互联网直播。依托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实现审判执行工作全程留痕、全程监督;完善执行指挥中心功能,实现与协助执行单位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