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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执行联动常态化,合力破解执行难

发布时间:2018-05-23 17:13:33


        4月22日8点20分,尖山区法院的执行法官刘焕玉就开始和法官助理研究当天预约好的一起案件。这是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被执行人张某是某单位的工作人员,案件标的额约2.7万元,当天执结的可能性较大。

 

        8点30分整,双方当事人来到法院,被执行人张某态度较为强硬,不同意一次性履行,以自己工资较少、还要抚养孩子等为由只同意每月拿出500元执行款。双方争执两个小时无果……执行法官刘焕玉耐心的为被执行人说明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被执行人仍拒绝配合履行。眼看执行和解已无可能,在通知其家人后,执行法官决定对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拘留强制措施,同时扣押其车辆和银行卡等随身财物。

 

 

       14点30分,被执行人张某的家属打电话到法院称被执行人已经认识到自己行为是违法的,想立即履行给付义务。执行法官指导其家属瘵案件款打入法院执行局案件款户后,对张某作出提前解除拘留的决定。至此这起案件经公安部门的联动配合已经顺利执结。执行法官刘焕玉看了看手表,笑道“还行,挺顺利的,才18点30分,比预期时间早了点呢……”


——执行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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