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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发挥审判作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18-06-14 15:26:39


近年来,尖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涉企业法人民商事案件3812件,案件标的额达6亿7千万余元。

审结的各类合同纠纷案件2600余件,其中供用热力合同纠纷案件数量达到1464件,该类案件标的虽小,但涉及面广,影响面大、矛盾较集中。通过对案件的统计分析,我院将调解工作贯穿于诉讼全过程,以案结事了才算结案为工作目标,成功的促成大部分案件的调解,绝大多数业主自行交纳了供热费。

审结房地产纠纷案件553件。我院坚持严格适法充分发挥司法的规则导引作用。坚持适用法律与贯彻政策相统一,准确适用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维护交易的安全性、稳定性,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统一,同时探索完善集团案件的 “个案先行”裁判策略,缓和群体方过高的心理预期,并以判后答疑、以案宣法、以判促调等方式推动整个集团案件的化解。

审结借款合同及金融借款合同281件。针对此类案件,特别是一些简易、小额的借款纠纷实行快审快结,在降低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缓解审判压力等方面发挥了极大作用。与此同时,我院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金融机构走进法院,通过参观、座谈等形式,增强对法院工作的共识,同时从服务经济发展,助力区域经济的角度对金融机构在今后的工作中规范信贷行为、防范金融风险方面给出建议,帮助化解、防范金融风险。

审结劳动争议、劳务纠纷607件,为及时、有效的保护劳动者和用工单位的合法权益,对暂时存在资金困难但有发展潜力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尽量通过和解、调解等方式,依法保护企业合法的用工形式,合理平衡劳动者和企业之间的利益,提高企业用工成效和企业产业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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