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尖山区人民法院召开2018年第26次党组(扩大)会议,党组书记、院长杨丘波主持会议并讲话,院党组、各部门负责人、全体员额法官及执行局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在我省考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扩大)会议精神。
会议要求,党组中心组、各党支部要专门召开会议并结合工作实际来认真深入的进行集中学习,要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突出重点,立足于审判执行工作,将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精神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区法院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院长杨丘波就我院2018年前三季度审判质效情况进行了通报,同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就第四季度工作开展做出部署并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不断提升案件质量,强化管理职能的发挥,庭长、主管院长要真正担负起岗位职责,狠抓案件质量管理,案件判决前应由庭长在判决书上签字,意见不一致的可提交主管院长决定,并提交专业法官会议或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从根本上提高我院案件整体质量;二是要采取有效措施提升案件保全率,不断加大宣传及普法力度,进一步化解执行难这一难题;三是要继续努力提升执行工作,以第三方评估为标准规范执行行为,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提升26项执行质效指标;四是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整顿,强化区法院队伍建设,提升整体队伍素质;五是加大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力度,积极提升结案效率,不断提升各项审判质效指标,为全市法院审判质效创先争优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