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山区法院立案庭 井彩凤
为了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总体工作目标,黑龙江省最高院石时态院长在全省两会上,向全省人民做出了“努力让老百姓在全省法院打官司不求人”的庄严承诺。这也是我们全省法院工作的总体目标和最新要求。
要实现这一庄严承诺,对于我这个基层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的立案工作人员来说,最基本的理解其实很简单,就是最古朴的那句话——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对于打官司,随着国家法治建设的逐渐完善,信息时代的飞速发展,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以及各种普法活动的有效开展,百姓们已抛弃了那种“屈死也不打官司”的旧理念,主动走进法院,寻求法律解决纠纷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打官司不求人可以从走进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实现起步。
立案环节对百姓走进法院,进入司法程序是极为重要的。若要全心全意为这些走进法院的人民群众服好务,那就要先践行我们法院系统“四零服务”的 “零推诿服务”。也就是说对走进法院寻求法律解决问题的人民群众的诉说要倾心聆听、耐心解答,然后才能实现站在他们的角度,用合法的思维,提供“零距离”的服务帮他们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在认真的聆听和细心的分析之后,大致就可以把他们分为两类人群,一类为可诉类人群,一类为不可诉类人去。譬如家庭、邻里等琐事引起的、经过合情入理的心理疏导和劝谈即可化解的小矛盾纠纷,便可不必进入司法程序解决,虽这种琐碎的疏导与劝解,并不进入案件流程与案件数量的计入,却能真正意义上的做到司法为民,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真实体现。对于可诉类人群,便可指导其合法诉求,协助指导准备相关材料,正确引导其按正规流程走进司法程序。发挥诉讼服务中心的最大化、最高效作用,尽可能的采取便捷可行的方式,帮助当事人迅速走进司法程序,合理合法解决问题。
作为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应该建立在高效合法之上。如何达到高效合法?那就需要不断地自我提高,不断扩展自身知识层面,使得和来自不同层面的当事人能够进行有效的沟通。提升思想道德修养、理论文化知识素养,使得对当事人的指导不但入情入理,亦可达到专业精准,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使得司法的公平正义深入民心。彻底让老百姓不相信“求人能打赢官司”,让有理的当事人清楚“不用求人打官司”,让无理的当事人明白“打官司求人无用”,增强人民群众司法安全感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