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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不求人】积极作为 深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促不良贷款清收

发布时间:2019-06-05 15:26:10


 

   6月4日尖山区法院副院长刘德彬带领立案、审理、执行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深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与双鸭山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工作人员对尖山区法院正在审理和执行的双鸭山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讼的不良贷款清收案件,进行了深度交流。

   副院长刘德彬表示,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清收不良贷款工作是法院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的职责所在,是营造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是法院当前的重点工作。尖山区法院坚决贯彻落实2019年5月21日召开的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清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清收工作中找准位置,在立案、审理、执行各环节,积极作为,发挥法院清收不良贷款的司法职能,保护金融债权。尖山区法院将在此专项工作中,依法依规,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清收案件尽快立案,进入审理程序的清收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进入执行程序的清收案件,加快结案。为双鸭山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完成清收不良贷款工作,顺利转制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民庭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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