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文明建设创佳绩 凝心聚力再出发
发布时间:2019-08-14 14:21:24
日前,尖山区法院被黑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这是我院在文明单位创建过程中取得的新硕果,也是全院干警团结奋进、担当作为取得的新成绩。
近年来,尖山区法院坚持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工作目标、“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工作主线,全面落实“打官司不求人”的庄严承诺,高标准、严要求扎实推进文明单位创建与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同向发力,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尖山区法院将博观而约取、厚积而薄发。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增强“八个本领”的要求,继续推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我们将铭记“文明单位创建永远在路上”的信条,克服创建过程中的短板和差距,继续秉持“贵在坚持、重在实效”的理念,持之以恒地抓创建、促和谐、谋发展,内强筋骨、外优服务,推进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法院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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