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民事纠纷终和解
发布时间:2019-11-14 14:20:55
2010年9月,被告李某因承包工程需要在原告吴某处借款人民币35万元,借款时李某给吴某出具借条一张并约定以月利2分计息。此后原告吴某多次找被告李某索要欠款,李某陆续还款25万元,尚欠原告吴某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剩余欠款经多次索要无果,原告吴某无奈下将被告李某及其妻子乔某诉至九三法院。
在诉讼过程中,李某因病去世,其妻乔某以该笔借款为个人债务为由拒绝偿还,案件陷入僵局。九三法院法官多次耐心地为双方分析利弊,明理释法,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原告吴某主动放弃了大部分利息,仅收取本息15万元,被告乔某同意偿还这笔债务,并在法庭调解现场一次性给付,双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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