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恃账户没钱,法院无法执行,被执行人齐某觉得法院拿自己没办法,一直拖延、逃避履行义务。近日,在丰林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迫于高压态势,被执行人齐某终于将全部赔偿款一次性交付到申请执行人王某的手中,讨要近20年的赔偿款一朝给付,该案顺利执结。
2000年被执行人齐某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申请执行人王某受重伤,因赔偿款问题发生纠纷,王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经审理判决齐某赔偿王某2.4万余元。判决生效后,齐某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王某遂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每月履行200.00元赔偿款的执行和解协议,案件终结执行。
转眼案件已经过去了15年,申请执行人王某再次来到法院以被执行人齐某未履行和解协议为由申请对案件恢复执行。经查被执行人齐某外出到河北、山西等地打工,已多年不在本院辖区居住。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联系被执行人齐某让其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齐某以无钱为由百般推诿,执行干警遂准备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听到法院要对其采取拘留措施,被执行人齐某表示自己并非拒不履行,而是真的没有履行能力。执行干警调查发现,被执行人齐某河北、山西等地银行账户十几年来一直有交易信息。面对流水信息,被执行人齐某百口莫辩,一次性将赔偿款及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合计6.8万余元缴纳到法院,使申请执行人王某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