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击疫情 众志成城】【原创3】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调整立案、诉讼服务、执行和申诉信访工作方式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02-03 13:55:22
众志成城 共抗疫情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降低风险,切实保障诉讼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全力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疫情防控期间我院对立案、诉讼服务、执行和申诉信访工作方式做如下调整:
1.从即日起,我院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停止现场办理立案诉讼事项和接待申诉信访群众,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变化另行通知。
2.拟办理立案、提交诉讼材料的,请优先通过黑龙江诉讼服务网(www.hljcourt.gov.cn/ssfw/)、黑龙江移动微法院(在手机微信添加“黑龙江移动微法院”小程序)等线上渠道网上立案。不便网上立案的,建议选择邮寄方式办理(邮件封皮请注明“邮寄立案”),亦可通过立案服务电话0469-6136034、13029779827咨询办理。
3.疫情防控期间联系法官、递交诉讼材料、查询诉讼进展、咨询诉讼事项等诉讼服务的,可通过黑龙江省法院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12368热线、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微信直通车等线上渠道办理,亦可通过拨打刑事审判服务电话17614698488;民事审判服务电话17614696721;商事审判服务电话13329339007;安邦法庭服务电话17614696737;富安法庭服务电话13946696959;行政审判服务电话13019049455咨询办理。
4.执行案件的财产查控措施将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进行,一般情况下不采取线下查控活动。因情况紧急,确需线下查控的,需及时与承办人沟通办理,亦可通过执行服务电话17614696706、13329332256申请办理。
5.有申诉信访需求的,可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信访投诉语音系统或者邮寄方式办理,亦可通过信访接待电话18604692868登记办理。
6.我院设专人负责邮寄立案及信访等事宜,具体联系方式详见当地法院微信公众号等官方通告。邮寄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双福路民生大街3号,邮编155100,立案材料收件人王海波、信访材料收件人杨秀春。
尖山区人民法院将全面加强司法服务保障能力,努力提升网上办公办案水平,为符合条件当事人开通网上开庭业务,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各项诉讼权利。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
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
2020年2月2日
抗击疫情 众志成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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