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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诉调解挺在前 便民利民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0-06-01 14:11:10


非诉调解挺在前 便民利民促和谐

   为贯彻落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体系,全面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积极主动与市司法局成立的全省第一家非诉讼纠纷解决中心对接,建立“诉前联调”与“司法确认”二者结合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近日,通过该机制化解了一起继承纠纷,受到当事人的好评,也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被告杨某是原告吴某一和被告吴某二的母亲,吴某一和吴某二是兄妹,其父亲也即杨某丈夫亡故留有一处房产和一处车库,母亲愿意遗产由儿女继承,但在具体分配上存在一定的争议,因此诉至尖山区法院。诉服中心工作人员积极向双方当事人介绍推介诉前调解机制的优越性,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委派给双鸭山市非诉讼纠纷解决中心的调解员。调解员对这起继承纠纷进行了调解,最后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申请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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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尖山区人民法院线上收到司法确认的申请后,快速分案到承办法官手中,法官通过“云庭”系统及时与双方当事人连线,当日即进行了司法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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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方当事人非常欣喜地对法官说,对这次调解和司法确认让我们享受到了司法改革给人民群众带来的实惠,也体会到了非诉前调解机制得优质高效。我们既省钱又省力,我们非常满意,要多向身边人宣传这一便民举措。

   尖山区法院将不断探索多元解纷新模式,加大非诉调解工作力度,促进矛盾实质化解,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立案庭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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