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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小课堂】每日一“典” | 禁止高利放贷

发布时间:2020-10-30 16:09:06


【普法小课堂】每日一“典” | 禁止高利放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推出“每日一‘典’”栏目,每天带你读一则民法典的亮点法条。今天,让我们一起来看第六百八十条。


朋友借钱,利息怎么算?

终结高利贷,请看民法典相关条款:

【普法小课堂】每日一“典” | 禁止高利放贷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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