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上午,尖山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闫伟东,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王海波、法官助理周丽菁一行三人来到市司法局、黑龙江龙煤双鸭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律事务中心就非诉调解工作参观学习。
市司法局于今年5月份成立双鸭山非诉讼纠纷解决中心,在市中院的大力支持下,我院与该中心积极开展对接协作,在我院成立尖山区法院分中心,以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不断加大非诉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推进力度。在非诉工作推进座谈交流会上,市司法局党委委员、政治(警务)部主任苗晓文介绍了自非诉讼纠纷解决中心成立以来获得的经验和取得的成果,肯定我院在非诉解纷工作上的大力支持。提出下一步工作中在调解人员力量储备、工作衔接机制、扩大调解工作格局等方面的目标和打算。党组成员、副院长闫伟东在座谈会上指出非诉讼纠纷解决中心的成立对诉源治理、多元调解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希望今后继续加强与我院的对接协作,并建议可成立党支部,发挥党组织在非诉解纷工作上的战斗堡垒作用。座谈会后一起参观了非诉纠纷解决中心调解庭和工作室。
在黑龙江龙煤双鸭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律事务中心,法律事务中心主任周秋生介绍了法律服务中心成立以来在硬件设备、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方面的情况,成立了调处室,与我院进行了有效对接,并成立驻尖山法院调解室,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调解,全面参与公司经营、安全、改制等方面的纠纷化解,有利于缓解企业与职工、企业与客户的矛盾,有利于企业健康发展。党组成员、副院长闫伟东指出,龙煤双矿公司作为我市的国有龙头企业,其稳定健康发展对我市的总体发展有很重要的作用,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在矛盾化解上的作用,引入法律职业素养高的人员和第三方参与矛盾化解,加大调处成功率和矛盾纠纷化解率。
通过学习交流,加强了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使诉调对接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立案庭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