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疫情防控
“四个带头”“五个严禁”
为推动我市疫情防控措施在市直机关落实、落细、落地,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制定发布市直机关疫情防控“四个带头”“五个严禁”。
一、四个带头
1.带头服从属地管理。市直机关各单位要主动接受尖山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调度指挥,落实单位防控主体责任,配备必要的防护物品、设施,落实测温扫码量体温防控措施,对离尖返尖的职工及家属严格执行双排查、双管控措施。
2.带头配合一线防控。市直机关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共场所亮码、扫码、戴口罩、一米线等常态化防控措施;自觉配合各驻点和卡口登记、检测、分流工作,依法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样本采集、检测、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
3.带头做好自身防控。市直机关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认真遵循防疫指南和规范要求,自觉遵守防疫期间对公民佩戴口罩、自测体温、消毒杀菌等方面的要求和不串门、不集会、不聚餐、不聚集等禁止性规定,自身带头做到并敦促家人和亲属严格执行。
4.带头做好宣传引导。市直机关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坚决抵制虚假疫情信息,自觉带头并敦促家人和亲属宣传疫情防控政策,带头抵制不良言论,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二、五个严禁
1.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服从全市工作大局,不接受属地管理。
2.严禁违反群众纪律和工作纪律,摆官架、搞特权、耍特殊,利用私权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
3.严禁不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工作敷衍应付、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
4.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外出不请假报备、返尖不配合隔离、隐瞒本人和亲友旅居史、编造事由请假隔离。
5.严禁在“抖音”等短视频平台、微信朋友圈、QQ工作群发表不当言论及擅自发布传播未经官方证实的疫情信息。
市直机关工委将加强督导检查,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按照监督执纪问责管理权限,分别移交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469-4463135。
中共双鸭山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1年1月18日
来源:双鸭山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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