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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法律专栏(八)

发布时间:2021-02-19 09:45:01


疫情防控法律专栏(八)
疫情防控法律专栏(八)
疫情防控法律专栏(八)
疫情防控法律专栏(八)
疫情防控法律专栏(八)
疫情防控法律专栏(八)
疫情防控法律专栏(八)



《通知》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全省应急状态下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引导全社会和广大干部群众不断提升法治素养、增强抗疫能力、坚定必胜信心,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精准的法律服务和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升应急状态下疫情防控普法宣传的政治站位


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各项要求,要充分认清当前国际疫情仍在蔓延、省内外多地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不断出现、我省已进入应急状态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提升疫情防控普法宣传的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各级守法普法领导组织及其办事机构、成员单位和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全面压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和岗位责任,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止输出、人物同防”工作要求,从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做好疫情防控普法宣传,提高全社会依法防控意识,引导全社会依法抗疫、依法行事,强化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持续巩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为疫情防控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进一步明确应急状态下疫情防控普法宣传的重要内容和措施

(一)

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宣传省委、省政府和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应急状态下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大力宣传各地各部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进一步提振士气,弘扬正能量,以良好的普法宣传成效助推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二)

大力宣传解读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加强《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食品安全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使每名公民明确自己在疫情防控中的权利和义务,理解支持、积极配合党和政府各项防控工作措施,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

(三)

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各相关部门在司法、执法、服务、管理过程中,要主动面向社会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公众和执法、管理、服务对象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指导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管理过程中,通过以案释法、现场执法说法、典型违法案件发布等,加强法律政策解读,实施疫情防控中的精准普法。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作用,运用好“12348”黑龙江法网和各级普法公众号,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及时准确的公共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

(四)

进一步突出应急状态下疫情防控重点区域普法宣传,引导普法宣传力量向农村、城镇社区和城乡结合部倾斜。针对重点区域人员特点,广泛采取乡村大喇叭、流动宣传车、无人机、张贴宣传单、悬挂宣传标语等形式,提升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把疫情防控普法宣传与法治乡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发挥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作用,及时通过电话、微信群、视频连线、网上咨询等非现场服务形式解答法律问题,深入推进移风易俗,避免聚集性活动,筑牢疫情防控的坚固屏障。

(五)

持续开展“防控疫情 普法同行”专项普法活动,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协调指导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和宣传平台,开办疫情防控普法宣传栏目,通过播放黑龙江电视台新闻法治频道和省司法厅联合制作的“防控疫情 普法同行”50期节目、宣传解读省人大常委员会作出的《关于依法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和省司法厅编制的《疫情防控法律服务指引》以及社会公众关心关注的法律问题,不断提升疫情防控普法宣传的实际效果。


三、进一步加强应急状态下疫情防控普法宣传的组织领导

(一)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动担当作为,明确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统筹协调做好应急状态下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各级守法普法领导组织及其办事机构、成员单位和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履职尽责,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宣传工作纪律规定,科学引导疫情防控社会舆论,弘扬法治正能量,制止和纠正不正当言论,积极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大局稳定。

(二)

准确把握当地疫情防控形势特点,积极开发和拓展“线上”宣传途径,创新宣传方式,实现全覆盖。发挥“智慧普法”平台和新媒体优势,开展法律知识线上有奖问答,制作电子海报、图解、H5、音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产品,运用网站、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载体,开展疫情防控权威发布、科普知识和解读政策法规,实现疫情防控“指尖普法”,充分调动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引导广大群众不信谣、不传谣。

(三)

弘扬法治精神,及时发掘宣传应急状态下疫情防控普法宣传中涌现出来的优秀法律工作者、基层干部群众和普法志愿者等先进典型,凝聚起众志成城、全力以赴、共克时艰的强大正能量,各地各部门都要积极行动起来,率先垂范,切实营造疫情防控良好的法治氛围。

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总结报送本地、本单位应急状态下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和典型经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省普法办)将通过“黑龙江普法”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适时发布好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并向全国普法办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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