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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漫谈“三个规定”

发布时间:2021-05-29 13:41:51


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整治顽瘴痼疾任务中的首要整治对象。而“三个规定”是指《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三个规定”旨在从司法机关外部、司法机关内部和办案人员自身三个层面阻断影响独立公正司法的因素,形成全方位立体式保障司法机关独立公正司法的制度体系,防止司法案件受到违规干预和司法人员被“围猎”,保障独立、公正、廉洁司法。


身为法院工作人员

亲情和友情经常经受这样的考验

亲戚的短信、朋友的电话、同学的微信

一边是亲情、友情和抹不开的面子

一边是工作、信仰、越来越严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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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这四件事请免开尊口


!


查询信息


法院的确掌握着大量的信息资源,但调用信息均有严格的审批权限。一些人以为查询信息简单又轻松。因此会联系在法院工作的朋友,尤其是让执行法官查一下他人的财产状况。如果法院的朋友不帮忙,还会就此产生隔阂。然而,查询信息可不是一件随便的事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实施之后,违规查询个人信息、查询开房记录、查询家庭住址等行为,都将涉嫌犯罪。


不是你的朋友不帮你,而是帮你,可能就意味着丢掉工作,身陷囹圄。


打探案情


如果你正巧有一个法院工作的朋友,可能七大姑八大姨都会找你帮忙向法院工作的朋友打探案情,甚至你自己也认为这只是举手之劳。


然而,打探案情从来都不是一件小事。以湖南高院为例,出台的《关于严格禁止法院工作人员违规过问、干预案件办理的规定》中明确了


这五种行为都属于违规过问和干预案件办理:


1.私自向办案人员或者法院其他人员询问、了解、打听他人正在办理的案件;

2.在审判、执行等办案各环节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请托说情、通风报信;

3.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以听取汇报、召开协调会、发文、打电话等形式,违规过问、干预案件办理;

4.违规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批转、转递涉案材料;

5.其它影响办案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公正处理案件的违规行为。



如果你把你的朋友当朋友,请不要害他!不要以为是小事,就托法院朋友打探案情,还能从中获利。单单就是打探案情这件事情的性质,就可能让朋友丢了饭碗。


帮人打招呼


生活中,常常有人热心肠爱揽事,身边人一出事,就给自己的法院朋友打电话,问问能不能通融通融。很多时候,他们也不收钱、不收礼,单纯就是热心。但这个电话一打,事情性质就变了。


受人委托请客吃饭


请客吃饭,是打电话的升级版。


一些人,以朋友或者家庭聚会的名义,约了法院朋友出来。法院朋友到场了,才发现自己办理案件的当事人赫然在列。此时转身一走了之,朋友还非常不高兴。


要是不走的话,朋友常常还会自作主张,把当事人拉过来握手言欢或者喝酒碰杯,更要命的是,他们常常说着要自己请客,最后却让案件当事人掏钱。


私自和当事人见面本来就不被允许,还接受当事人的请客吃饭,性质更升一级。而这种事往往很快就会被案件的另一方知道,于是越描越黑,给办案法官带来数不清的麻烦,弄不好就得丢掉饭碗甚至身陷囹圄。


在法院工作不容易,做法院人的朋友,也不容易!如果你有一个在法院工作的朋友,如果你真的把他当朋友,请不要做这几件事。如果你做了,被朋友拒绝,请不要埋怨他,请你理解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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