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上门开庭解民忧 为民服务暖人心
发布时间:2021-08-19 09:11:38
8月18日上午,尖山区法院立案庭庭长王海波与书记员何文晶等人来到尖山区南市区一居民家中,为当事人提供上门开庭服务。
当事人方某和张某因婚姻家庭纠纷诉至法院,立案庭庭长王海波为承办法官,她了解到张某二十多年前因工伤脊柱破裂导致下半身完全瘫痪无法站立,不能来法院参加开庭等诉讼活动,且因年龄较大不会进行线上开庭。秉持为当事人提供便捷、周到的司法服务,解决当事人的诉讼难题,法官遂决定来到当事人家中开庭。
在当事人家中,王海波法官对双方的矛盾纠纷开展调解,书记员何文晶用带来的笔记本电脑和便携打印机记录、打印开庭笔录,这场居民家中的开庭有条不紊地推进。最终双方达成调解,这场开庭顺利结束。开庭结束后方某和张某对尖山法院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尖山区法院干警用实际行动践行“打官司不求人”的庄严承诺,通过上门立案、上门开庭等形式将为民惠民举措延伸至百姓身旁,树立了司法公信力,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在当事人家中,王海波法官对双方的矛盾纠纷开展调解,书记员何文晶用带来的笔记本电脑和便携打印机记录、打印开庭笔录,这场居民家中的开庭有条不紊地推进。最终双方达成调解,这场开庭顺利结束。开庭结束后方某和张某对尖山法院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尖山区法院干警用实际行动践行“打官司不求人”的庄严承诺,通过上门立案、上门开庭等形式将为民惠民举措延伸至百姓身旁,树立了司法公信力,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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