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于近日执结了一起涉民生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为了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关于民生问题及保障劳动者的有关政策和精神,柴桑法院执行干警在立案后对该案立即开展执行工作,促使该案在立案后的第21天便执行结案,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且被执行人对和解条款履行完毕。
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查明,在该起案件中,被执行人因未按时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无合理理由强制对申请人进行调岗安排等,同时在申请人未严重违反其规章制度的情况下对其作出辞退决定,引起申请人的强烈不满;申请人遂一纸申请至劳动仲裁委员会,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该案的生效法律文书中,被执行人因上述行为严重侵犯了申请人作为劳动者的基本权益,由此承担了总额为20582.84元的赔偿金。
由于该案为涉及民生的案件,为尽快将执行款予以落实,柴桑法院执行干警在立案后便即刻对双方当事人分别开展执行工作,在干警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该案遂顺利执结。
柴桑法院一直用实际行动在破除执行难的道路上不断努力和探索,争取达到让当事人均满意的执行效果。在今后的工作中,执行干警们也将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在探索中前行,以更加温和且高效的执行措施和方案对案件进行处理,努力让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正义不仅一直相伴左右,而且不会迟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