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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高县:温情执行 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发布时间:2021-10-14 16:43:25


“万某,你的银行账户上收到法院的救助金了吗?你病情怎么样了?”9月27日,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申请人万某接到四川省高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案件承办人叶法官打来的电话。

  2016年4月,赵某驾驶汽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万某受伤,经高县法院审理判决,判令赵某赔偿万某2.9万元。判决生效后,赵某未履行生效判决,万某向法院申请执行,由于被执行人赵某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不得以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

  今年7月,由于万某身患重病,急需医疗费用,向法院递交了恢复执行申请。被执行人赵某未按法院的传唤要求到庭接受询问,执行干警随即前往赵某家中,现场调查发现,原来赵某因车祸身患残疾,其妻子长期患病已丧失劳动能力,其子也因患有精神疾病正住院治疗,家庭情况确实困难,属于典型的“执行不能”案件。案件的双方当事人都处于非常窘迫的境地,一个看似打了死结的无解案件摆到了案件承办人的面前。

  叶法官不因遇到难题就退缩,经过深思熟虑承办法官终于找到了破解方法,为申请执行人万某提供司法救助金。随后叶法官给万某讲解了司法救助的政策,指导其完成申报流程。最终,通过了县救助委员会审核,对万某实施司法救助1.4万元,与此同时经过给被执行人释法明理,被执行人赵某也四处筹借支付给万某1万元,并表示等条件好转后逐步支付剩余款项。

  今年以来,高县法院在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注重温情执法,提高执行温度,通过温情文明善意执行,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全过程,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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