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尖法文苑 法院执行 法官风采 人民陪审 专题报道 廉政建设 预算公开 决算公开

 

【每日一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物业费标准,物业服务人要求提高的,能否得到支持?

发布时间:2022-03-14 08:58:53


   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人已经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了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即应按照已经确定的标准履行。如需改变服务项目、提高物业费收费标准,应当与全体业主协商;在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情况下,亦可与业主委员会协商。如不能得到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同意,对由此产生的纠纷,原则应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处理。



摘自:《龙法之治》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