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法院调解暖人心 物业公司送锦旗 发布时间:2022-03-22 15:29:51
近日,鹏远物业有限公司向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诉调对接调解委员会特邀调解员杨东艳送来了一面锦旗,上面写着:“办事公道深得民心 秉公执法不徇私情”,物业公司代理人经理刘某感慨的说:“多谢尖山区人民法院调解员的调解,让困扰我们2年的问题得到了解决”。这面锦旗代表了当事人对尖山区人民法院调解员杨东艳及尖山区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的肯定与感谢。
案件回顾
2022年3月,该物业公司将部分长期拒绝交纳物业管理费的商服业主诉至法院,考虑到是涉民生系列案件,涉及人员较多,我院决定先委托特邀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
特邀调解员积极联系物业公司和多位业主,做了近半个月的调解工作,针对有的业主在外地居住,不方便面对面参加调解的情况,调解员通过调解平台音视频进行了线上调解。通过调解员对业主们释法明理,耐心劝说,告知主动履行交纳物业费是其应尽的义务,同时对物业公司提出了相应建议,有针对性地化解了业主们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真正做到了让双方满意。业主们纷纷表示愿意交纳物业费,调解当日,业主们通过线上转账或线下支付等方式,交纳物业费近万元,维护了物业公司及业主们的合法权益。
今后,尖山区人民将继续秉持高效快捷、便民利民的工作措施,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诉前,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出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