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尖山区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会议,会上再次传达习近平总书记2022年全国两会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条例》《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工作规定》《信访工作条例》《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党组书记、院长王桂杰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要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不动摇,时刻牢记党的根本宗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领悟“两个确立”转化为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区委及上级法院各项工作部署上来,忠诚履行审判职责,切实以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会议要求,要坚持党的领导,突出工作重点。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增强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
会议要求,要狠抓工作落实,加强作风建设。要立足自身实际,坚持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找到坐标、找准定位。把开展“两个确立”主题教育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结合起来,与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和审判执行工作实际结合起来,注重协同开展、协同推进。牢固树立“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深化基层党支部组织力提升工程,更好地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促进审判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