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的黑龙江,春风和煦、春光明媚、春意盎然。4月29日至5月2日,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在哈尔滨隆重召开。大会选举产生黑龙江省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党中央提名的代表候选人胡春华同志当选。选举产生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和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通过关于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第十二届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时态全票当选省委委员。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王中明全票当选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来自全省法院的8名代表肩负着全省党员和人民的期望与重托,精神饱满、意气风发,满怀信心参加了这次盛会。他们与出席大会的660余名代表一道,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履行代表职责,认真讨论有关报告,积极提出意见建议,行使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
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石时态
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王中明
哈尔滨中院党组书记、院长 陈喜平
依安县法院刑庭庭长 付春红
牡丹江市西安区法院立案庭庭长 马韫慧
鸡东县法院党组成员、鸡林法庭庭长 吕仙华
铁力市法院铁林法庭副庭长 张淑霞
绥化中院干部科科长 洪梅
8位代表一致表示
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当好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的传达者和践行者,努力在振兴发展中当先锋、走在前。要立足自身岗位实际,把党代会报告提出的着力建设质量、创新、开放、绿色、幸福、勤廉“六个龙江”和实现科教、农业、产业、区域、生态、文化、民生、人才“八个振兴”的美好蓝图,切切实实转化为全省法院生动的司法实践,与全省法院干警一道,以昂扬姿态奋进新征程,再创新辉煌,为实现黑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更为坚强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