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作风建设 · 每日一学】商品房买卖预约合同的损害赔偿范围,应如何认定?
发布时间:2022-05-05 09:44:10
Q
商品房买卖预约合同的损害赔偿范围,应如何认定?
A
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损害赔偿适用合同法违约责任一般规则,损害赔偿责任范围包括因违约行为造成的全部损失,损失数额难以计算的,应在合同当事人签订预约合同可预见范围内,以损失填补为原则,综合考虑违约方的过错程度、守约方的履约情况、合理的成本支出、本约合同机会成本损失以及预约合同内容、签订本约意愿、客观障碍、市场风险、政策因素等涉及未签订本约合同的原因要件等因素,并按预约赔偿范围应小于本约赔偿范围原则,酌情判定损失数额。
摘自:《龙法之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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