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执行难的问题是法院面临的一大难题,为切实掌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重要内容,全面掌握立法解释、司法解释的内涵精髓,进一步提高我院干警依法办案能力和法律适用水平,3月25日尖山区人民法院组织刑事审判庭、执行局干警学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相关法律规定。
会上,法官助理张明睿为大家讲解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概念、构成要件、处罚标准,采取结合典型案例的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重点讲解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后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应注意的几个重点问题,向大家做了特别说明。
通过学习,参会的刑事审判庭干警表示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于构成犯罪的“老赖”通过刑法进行制裁起到震慑作用;参会的执行局干警表示将会在以后的执行案件中,注意收集具体犯罪的相关证据,通过刑法手段打击“老赖”,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
在今后的工作中,尖山区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将不断学习、武装头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法院工作实际,做好司法服务和保障工作,持续推进尖山区人民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