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丨重视家庭教育 树立良好家风——尖山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开展首个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
发布时间:2022-05-20 10:28: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我院家事审判庭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推动我省首个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工作安排,结合家事案件特点,推进我院家事审判工作力度。
2022年5月19日首次向一变更子女抚养案件当事人送达《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2022年5月20日,我院集中到各小学及幼儿园门前向学生家长及其他监护人发放《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希望通过我们的普法宣传,能够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起到一定的触动作用,提高对未成年人的责任意识,促使监护人切实履行担负监护职责,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管理。
《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明确了未成年人父母及其他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和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规定的责任。向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释明了家庭教育“是什么”“做什么”“怎么做”,有利于促进监护人依法履责。今后我院将继续发挥好《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的引导作用,促使监护人“依法带娃”,正确履行家庭教育义务,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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