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作风建设 | 雷霆行动】高效执行,彰显司法温情
发布时间:2022-06-01 08:54:20
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立足能力作风建设年,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通过高效执行,切实解决申请执行人急难愁盼。
近日,尖山区人民法院在执行赵某申请刘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刘某在多年前已离开双鸭山,赵某又不能提供其财产线索,给案件执行工作带来难度。而赵某又身患残疾行动不便,仅能坐在轮椅维持生活。案件受理后,执行局迅速开展工作,通过对刘某银行账户余额变动情况的排查,在锁定刘某常用银行账户后将其账户冻结。刘某在得知账户冻结主动与法院取得联系后,案件承办法官向其释明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促使刘某主动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至本案执行完毕仅用时20余天。执行过程中,因赵某家距法院路程较远,又行动不便,执行法官利用午休时间到其家中办案,彰显了司法温情。在得知执行款全部到位后,赵某连连称赞法院的高效执行和热情服务。
“我为群众办实事”不是一句口号,尖山区人民法院将以能力作风建设年为契机,加大执行力度,热心服务群众,用实际行动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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