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日将至,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向您及家人致以节日问候,同时提醒全体干警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准则,强化自身约束,严防节日腐败,廉洁过节,过好“廉节”。
一、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参与高档消费娱乐活动;
二、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钓鱼、娱乐等活动安排;
三、严禁党员干部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四、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及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
五、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六、严禁用公款支付或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七、严禁以各种名义向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
八、严禁利用过节巧立名目、借各种名义突击花钱;
九、严禁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十、严禁违反重大工作安排、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动态以及其他重要情况请示报告和节日值班值守制度。
防疫提醒:
假期期间,请大家落实防疫相关规定,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坚持“三件套”“五还要”。
“三件套”: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
“五还要”:口罩还要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