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欣宇,女,中共党员,硕士学历,先后任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政工科干事、法官助理、民事审判庭审判员、审管办负责人。在法院从事工作的十个春秋岁月中,不论在哪一个岗位上,她都兢兢业业、尽职尽责、默默无闻地贡献着自己的青春、热血和汗水。在工作岗位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只有默默无闻的奉献。说她平凡,她却在平凡的岗位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李欣宇法官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她始终对自己严格要求,刻苦钻研审判业务,审慎审理案件,超额完成办案任务。在受理案件的数量大幅度上升的情况下,积极响应和落实市中院和院党组提出的均衡结案、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思路,力求实现案件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运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和综合司法能力,成功化解了诸多的民事矛盾。
李欣宇法官在审理民事案件的同时,负责尖山法院审判管理工作。不管是审判流程监管、跟踪案件审限、清理长期未结案件、提取数据进行质效分析、还是审委会会前准备工作,她都亲力亲为,认真负责。近年来,我院案多人少矛盾突出,为充分发挥审管办“指挥棒”的作用,更好为审执工作提供指引,积极探索和细化审判管理模式,以案件审限管理为抓手,将审判管理向精细化、规范化推进,抓早抓细抓过程,推行“早提醒、晚通报、周推进、月讲评、季考核”机制,确保各团队掌握结案进展,统筹推进案件审理。
今年5月,李欣宇担任尖山法院第一支部党支部书记。她始终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积极组织开展党支部各项工作,特别是组织开展“音乐党课”和应知应会知识测试,激发党员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达到“以考促学、以学促干”的目的,切实发挥党建对审执工作的引领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曾说道:“只要有志向就会有事业,只要有本事就会有舞台”。李欣宇法官没有惊天动地的事迹,也没有琳琅满目的荣誉,但她是一名优秀的尖山法院法官,始终秉承着“公正廉洁、团结向上”的工作要求,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担当时代责任,书写青春华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