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尖法文苑 法院执行 法官风采 人民陪审 专题报道 廉政建设 预算公开 决算公开

 

【能力作风建设 · 每日一学】施工人将用于折抵工程款的房屋出卖后,房地产开发企业能否以工程款未经结算为由主张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

发布时间:2022-06-27 09:16:24


Q


施工人将用于折抵工程款的房屋出卖后,房地产开发企业能否以工程款未经结算为由主张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



A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在建或已建成的商品房折抵施工人的工程款,施工人又将房屋卖与他人,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他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又以其与施工人未经结算为由主张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依法不应支持。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