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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年】筑牢安全“防火墙” 防灾防患于“未燃”——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举办消防安全知识专题讲座

发布时间:2022-08-09 09:58:27



   为进一步加强尖山区人民法院干警消防安全责任意识及自防自救能力,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8月9日,尖山区人民法院邀请黑龙江省中消消防知识宣传中心教官主任王生彬为干警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和火灾警示教育培训,对于加强全院消防安全工作,防范火灾隐患、降低火灾损失起到了积极作用,为尖山区人民法院消防安全管理筑牢了坚实屏障。


   讲座过程中,王生彬结合近年来的重大火灾案例,通过视频与图片相结合的方式,让大家更为直观地感受到火灾的危害性以及消防安全的重要性。他讲解了消防安全规范、日常检查、疏散逃生基本常识、消防火灾应急和预防、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等消防安全知识,并特别对夏日频繁发生的电气火灾、燃气火灾、汽车火灾的应对方法进行了深入浅出的介绍。火灾案例以“血的教训”引起大家对消防安全的重视,不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积极主动做好单位及家庭消防安全工作,干警们边听边记,并结合实际情况提问,现场气氛活跃。



 

  防范必于未然,安全重于泰山。通过此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干警们对消防安全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进一步树立了正确的消防安全观念,增强了消防安全意识,掌握了基本的消防知识和技能,提高了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及自防自救能力。尖山区人民法院将持续加强安全宣传,定期组织安全隐患排查,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平稳运行保驾护航。


火灾扑救知识


1.

窒息灭火法

窒息灭火法就是根据可燃物燃烧需要足够的空气(氧气)这一条件,采取适当措施阻止空气流入燃烧区,或采用不燃物、惰性气体冲淡空气中的氧气含量,使燃烧物缺乏氧气的助燃而熄灭。这种灭火方法适用于扑救密闭的房间和生产装置、设备容器内的火灾。

2.

冷却灭火法


冷却灭火法是根据可燃物发生燃烧必须达到一定温度的这一条件,将水或灭火剂直接喷洒在燃烧物上,使燃烧物的温度降低到燃点以下,从而终止燃烧。此法还可用于冷却尚未燃烧的物体,如建筑构件、设备等,避免它们受热幅射影响而发生燃烧或爆炸。

3.

隔离灭火法


隔离灭火法是根据发生燃烧必须具备可燃物这一条件,将与燃烧物邻近的可燃物隔离开,阻止燃烧进一步扩散。

4.

抑制灭火法


抑制灭火法就是将灭火剂喷在燃烧物上,使其参与燃烧反应,使燃烧中产生的游离基消失,形成稳定分子或低活性游离基,从而使燃烧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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