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尖法文苑 法院执行 法官风采 人民陪审 专题报道 廉政建设 预算公开 决算公开

 

【能力作风建设 · 每日一学】对于经过公证的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协议效力如何认定?

发布时间:2022-09-02 09:20:54


Q

对于经过公证的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协议效力如何认定?



A

经过公证的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协议在性质上属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双方签字后成立,在完成离婚后生效。公证的效力在于确认协议的内容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但不能改变协议的生效条件。由此,在夫妻双方以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应当认定该财产及债务处理协议尚未生效。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