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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 · 每日一学】退伙时合伙一方既拒绝结算,又拒绝提供持有的合伙账目,一般应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22-09-20 09:58:07


Q

退伙时合伙一方既拒绝结算,又拒绝提供持有的合伙账目,一般应如何处理?



A

合伙一方退伙时,合伙人应对合伙期间积累的财产及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如合伙一方既拒绝结算,又拒绝提供持有的合伙期间账目的,在不能证明合伙存在亏损或无法确认退伙时可予分割的合伙财产的情形下,实际控制合伙账目的合伙人要求退伙并请求返还投资款本息的,如其他合伙人不予认可,其主张不予支持。其他合伙人要求退伙并请求返还投资款本息的,则应予支持。实务中,应在全面审核、认定证据的基础上,结合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合理平衡各合伙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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