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特辑】清风迎国庆 廉洁度佳节——尖山区人民法院国庆廉政提醒
发布时间:2022-09-30 10:54:11
2022年国庆将至,为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市区纪委监委关于廉洁过节有关要求,扎实做好重要节点纠“四风”树新风工作,持续巩固深化能力作风建设成果,现对全体干警提出以下要求:
一、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烟酒、月饼、蟹卡等节礼;
二、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各类电子礼品;
三、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奖金、津贴、补贴、实物等福利;
四、严禁公款吃喝或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
五、严禁公款旅游或者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健身、娱乐等安排;
六、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用车辆;
七、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八、严禁参与黄、赌、毒等违纪违法活动;
九、严禁违反节日期间值班值宿规定,擅自脱岗漏岗顶岗;
十、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抓实管、及时提醒、坚决纠正,确保相关要求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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