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程国辉,2014年12月23日,我被尖山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为尖山区人民法院陪审员,成了一名“不穿制服的法官”,两年来,我参与审理了100多起刑事、民事等相关案件的审理。通过两年的陪审工作,让我法律知识的“羽翼”,更加丰满,为人处理的态度更加平和,在自己或别人发生问题和矛盾时,我更清楚自己或别人应该怎么做。
我个人参与审理的刑事案件比较多一些,尖山区刑庭的优秀法官们给予我很多的帮助,从了解基本案情,阅卷,梳理争议焦点,到补学法律适用条款,与庭审法官讨论案情,参加合议庭合议,每一起案件的审理终结,对于我来讲都是一个新的征程,新的起点。
我对于陪审员工作的理解,绝不是陪而不审,审而不议,做为一名合议庭成员,强化陪审责任,端正陪审态度,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从事实和证据方面配合主审法官庭审案件的事实真相,有针对性的向原被告进行发问,对有疑惑的问题及时与审判长和主审法官沟通,避免一些问题的发生,以免造成负面影响。
其实,人民陪审员也是普法宣传员,有义务也有责任做好普法宣传工作,现在工作的生活中有好多关于法律方面的问题,大家都愿意找我来咨询,我也非常高兴在自己能力范围内做也解答,不知道的向我们的法官或者自己查阅一些资料做出解答,我结合自己学到的法律知识,结合庭审的一些实际案例,向家人、亲戚、朋友及不认识的群众进行法制教育,告诉他(她)们遵纪守法,不贪不占,远离非法集资,远离毒品,不酒后驾车,认认真真做事,堂堂正正的做人。
人民陪审员不仅是一种荣誉,更多的是一种责任,是人民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我很珍惜现在的陪审工作,我今后要更加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提升自己的陪审业务水平,做一名不负人民的重托,不辱使命的人民陪审员。
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双鸭山矿业集团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