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走深走实,11月17日,尖山区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相关文件精神。会议由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桂杰主持,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前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会议原原本本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的讲话》,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传达了省委十三届二次会议精神,市委十二届二次会议精神,区委十一届三次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措施,各条线对近期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要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和市委、区委实施意见及最高法院、省高院、市中院部署安排。要以更加严实有力的举措,更加务实高效的作风,更加自觉主动的担当,把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面向全体干警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教育培训。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创新学习载体和方式,组织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的学习实践活动,增强学习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市委、区委全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准确把握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对法治建设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立足人民法院职能定位,积极参与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法治实践,着力打造更加优质的法治环境,以高质量的法治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严格正确实施法律,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司法为民要求,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深化学用结合,科学指导实践,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找准法院工作的结合点和发力点,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相结合,与“能力作风建设年”“三航行动”以及“案件质量提升年”等活动相结合,与开展“优化营环境”“争先创优年”等专项行动有机结合,统筹好审判执行工作与疫情防控、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增强推进落实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以案件质效的稳步提升和司法服务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检验学习成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审判执行工作任务,推动尖山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