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梅迎春,玉兔踏青。又是一年新春佳节,双鸭山市处非办在此祝愿市民朋友们新春快乐!
值此万家团聚、万众返乡之际,市处非办整理了5条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的典型案例,期望您在回家团聚时,给咱爸妈提个醒:
案例一:投资养老服务?当心非法集资!
犯罪手段
2016年6月,被告人肖某某、陈某与蔡某共谋以开展养老服务之名实施非法集资,先后在自贡、四川等地成立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三人明知公司无融资资质,“养老基地”不可能建成使用,仍安排融资团队以养老服务名义,采取打电话、发传单、推介会、口口相传等方式,辅以发礼品、参观“养老基地”等手段,在自贡市等地公开集资,承诺支付每月1%-3%的固定收益、享有养老基地优先居住权和折扣及期满后返还本金,与集资参与人签订《预存消费协议》《预存合同》等,收取预存消费款,共吸收189名老年人562万余元。融资团队从集资款中提成45%-50%,其余除用于公司运转外,被肖某、陈某和蔡某等人分赃。
典型意义
本案是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典型犯罪案件,该类犯罪主要表现为以预售养老床位、虚构养老服务项目等名义,通过办理会员卡、明显超过床位供给能力承诺服务、预交养老服务费用等手段,诈骗老年人钱财。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寻求养老保障的心理,承诺高息回报、享受床位优先居住权、入住打折等,诱骗老年人大额预存消费投资,实施非法集资。
案例二:投资养老项目?当心自己的“养老钱”!
犯罪手段
2016年4月,鲁某在江西省景德镇市注册成立老年事业发展有限公司,在2016年8月至2017年11月间,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借用老年事业公司名义,通过发放宣传单、召开推介会等方式,公开宣传交费后可以享受老年公寓住房优惠,并承诺以高额福利消费卡、货币等方式返本付息,非法吸收51名老年人165万余元。所吸收资金被鲁某用于消费支出、提现支取或挪作他用。案发后,涉案公司账上余款、委托其他公司代管资金及老年公寓内物品折价转让费共56万余元退还集资参与人。
典型意义
本案是以投资“养老项目”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典型犯罪案件,该类犯罪主要表现为以开办养老院、购买养老公寓、入股养生基地等为由,以售后定期返点、高额分红为诱饵,诱骗老年人参与投资。开办养老院、养老公寓等“养老项目”关系到老年人晚年幸福生活,国家出台政策予以扶持,但一些“养老项目”监管还存在滞后,犯罪分子打着投资养老公寓、入股养生基地等幌子,诱骗老年人投资,骗取老年人钱财。
案例三:投资“藏品”猫腻多,明辨是非很关键!
犯罪手段
2018年初,徐某、周某等人成立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销售所谓的纪念币(章)、玉石、书画作品等“藏品”,派发传单进行广告宣传,通过赠送小礼品等方式吸引不特定群众到公司后,虚假宣传公司系国有企业授权销售方,谎称购买“藏品”可享有国家补贴,虚构“藏品”系限量供应、在市场上具有稀缺性、具有较高的价值及短期升值空间、“藏品”升值后由公司提供途径帮助销售实现盈利,隐瞒纪念币(章)、玉石、书画作品等“藏品”实际价值及并无稀缺性的真相,欺骗被害人购买纪念币(章)、玉石、书画作品等“藏品”,向被害人开具虚假“收藏品全国统一专用收藏票”。截至案发,徐某等人骗取46名被害人(大部分为老年人)379万余元。
典型意义
本案是以销售“养老产品”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典型犯罪案件,该类犯罪主要表现为通过提供免费或低价旅游观光、情感陪护、虚假宣传等手段,采取免费发放礼品、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会议营销、养生讲座等方式,诱骗老年人购买价格虚高的保健品、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收藏品或者假冒伪劣产品等。我国老龄人口规模不断增长,已步入中度老龄化社会,不法分子抓住老年人识别鉴定能力较弱的特点,鼓吹收藏品增值空间大、投资利润丰厚,使老年人相信收藏品投资能够提供养老保障、消除养老后顾之忧,诱骗老年人高价购买廉价批发的收藏品,骗取钱财。
案例四:抵押房产要当心,守护老年幸福家。
犯罪手段
2015年1月至2017年11月,沈某在上海成立金融服务信息有限公司,以投资经营德国某品牌奶粉等项目为幌子,以承诺高息回报为诱饵,通过借款方式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2016年下半年,沈某推出“以房养老”项目,引诱投资客户将房产抵押给小额贷款公司获取抵押款,再将抵押款转投自己的德国品牌奶粉项目。截至案发,沈某共计吸收资金2.98亿余元,造成集资参与人经济损失1.68亿余元,参与房产抵押17套。
典型意义
本案是以宣称“以房养老”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典型犯罪案件,该类犯罪主要表现为以“房本在家无用”“不耽误自住或出租”等类似话术为借口,诱骗老年人签订房产抵押担保的借贷合同或相关协议,将抵押房屋获得的资金购买其推介的所谓理财产品,借助诉讼、仲裁、公证等手段,非法占有老年人房屋。不法分子打着国家政策的旗号,营造“养老恐慌”,利用老年人金融防范意识较差的特点,恶意设套,借“以房养老”实施非法集资。
案例五:健康讲座需谨慎,免费咨询多留心!
犯罪手段
2017年2月底至10月,李某某以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某心脑血管疾病研究所有限公司为依托,在多地引诱老年人参加所谓“健康讲座、免费健康咨询”活动,谎称贾某、张某、苏某某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空军总医院、北京医院、北京协和医院等知名医院的专家,骗取被害人信任,并以现场看病、开药的方式,将低价购进的保健品当作特效药品高价销售给被害人,共骗取124名被害人93.74万元。
典型意义
本案是以开展“养老帮扶”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典型犯罪案件,该类犯罪主要表现为假借义务诊疗、心理关爱、直播陪护、慈善捐助、志愿服务、组织文化活动等形式获得老年人的信任,对老年人实施诈骗。不法分子在互联网低价购进保健品,招募大量业务员,以免费医疗咨询、义务诊疗等噱头拉拢老年人参加讲座,冒充知名三甲医院的名医在讲座中为老年人“号脉”“看病”等,将通过拉家常、聊天方式提前了解的老年人身体状况及病情记录,伪装成通过“号脉”得知,获取老年人信任后夸大病情、虚构保健品为特效药品,高价出售给老年人,骗取老年人钱款。部分老年人因听信所谓名医建议中断原本服用的正常药物,延误正常治疗,造成严重后果。
来源: 双鸭山金融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