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无小事 执行暖人心
春日微清 阳光微露
3月18日清晨5点
尖山区人民法院40名干警
在办公楼前准时集结
斗志昂扬 整装待发
大展宏图加油干 执行蓄力正当时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高院“雷霆2023”执行行动部署,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全面提升执行质效,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巩固拓展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尖山区人民法院自3月17日起开展雷霆2023专项行动·尖山围猎执行周活动。由党组书记、院长王桂杰部署指挥,邀请区纪委工作人员全程监督。
△执行行动副总指挥党组成员、副院长卢秉臣、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海波
精心部署方案
理清方向 应对突发
按照院党组统一部署,在活动准备阶段,为了此次行动能达到预期效果,执行局干警对案件认真梳理,召开专题会议,精心制作执行方案,多次分析研判,合理安排路线,定点走访排查,避免打草惊蛇,不让行动化为泡影。同时与司法警察大队拟定全面的计划方案,制定应急预案,提前分组进行模拟演练,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确保行动万无一失。力争做到精准出击,精准打击、精准执行。
刚柔并济化解
精准出击 剑指老赖
3月18日,执行局干警、司法警察整装集结,按照行动方案和要求,第一时间奔赴各区、各县、各街道、各社区进行现场执行。执行过程中,干警们法理兼容、说教兼备,对于有偿还能力的,耐心对其做思想工作,释法明理,督促被执行人当场履行,对于恶意逃避执行,不听劝说的被执行人采取拘传等强制执行措施,有力震慑和打压了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整个执行过程,尖山法院执行局每名干警各司其职,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程序执行,并主动接受上级法院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直击执行现场 地点:铭人居
申请执行人钟某与被执行人姜某、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40万元。经本院主持达成和解协议,但姜某未按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早晨6点30分,执行干警到达当事人住处后姜某拒绝开门,电话联系谎称在外地。经执行法官耐心劝导,讲解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后,姜某最终打开房门,被带到法院。经过批评教育,姜某承认错误,并承诺在一周内向申请人交付两户住宅房屋抵偿债务,姜某亲属为其履行义务行为提供了财产担保。
直击执行现场 地点:一马路小区
申请执行人刘某与被执行人牟某、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被执行人未在指定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也未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干警于早晨6点到其住所查找未果,于是电话通知其到本院指定地点接受调查,迫于法律的威严,牟某积极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了全部给付钱款的义务。
直击执行现场 地点:兴山现代城
在闫某、齐某申请执行冯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还款义务。早晨6点,执行干警前往被执行人冯某某在集贤县住址,将冯某某传唤至法院。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 15 天的强制措施,同时对被执行人进行了释法工作,最终迫于强制执行的威慑力,被执行人当即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和解,冯某某一次性给付申请执行人执行款5万余元。
直击执行现场 地点:尖山法院
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邱某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邱某履行部分义务后一直躲避执行。就在我院组织集中执行行动过程中,被执行人邱某听到专项行动消息后,迫于压力,主动到法院将剩余执行款交付给申请执行人,并诚恳道歉,取得申请执行人李某的谅解。
为期一周的尖山围猎执行周行动仍在进行中,3月17日—3月18日,尖山法院传唤被执行人38人,决定拘留被执行人5人,结案27件,其中执行完毕22件、终结执行3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1件、其他结案方式1件,执行到位金额27万余元。下一步,尖山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理念,持续加大执行攻坚力度,强化执行措施,提高执行工作质效,力求在解决执行难问题上取得新的进展,开展好黑龙江法院司法品牌“雷霆2023”执行行动,用实际行动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着力破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