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法院裁决后
权利人
↓
我的案子赢了,我该怎么办?
快到履行期了,他能不能给我钱啊?
履行期都过了,他还没有给我钱怎么办?
义务人
↓
我的案子输了,我该如何支付钱款啊?
快到履行期了,我想当面交付怎么办?
长期以来,胜诉权利如何实现、如何督促义务人履行义务等问题一直困扰着胜诉当事人。是自动履行,还是被动等待强制执行?这恐怕是大多数当事人都会在心里盘算的“一笔账”。如何破解实现权利的难题、减轻群众诉累?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兑现?尖山法院着力消除执前程序空白“症结”,在回应群众诉求中率先求变,推出胜诉权益兑现快速通道。
成立自动履行义务服务站—服务更加便捷
为从源头减少执行矛盾,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确保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高效兑现。尖山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执源治理新模式,前移执行纠纷化解端口,确保权利人及时兑现胜诉权利。
3月18日,尖山区人民法院在双鸭山中院监督指导、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创新成立全省首家自动履行义务服务站—山城·自动履行义务服务站。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冰、尖山区司法局副局长宫立峰、尖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桂杰参加揭牌仪式。
填补流程缺口—减少民生矛盾
山城·自动履行义务服务站是依权利人申请,提醒义务人履行期内履行义务;履行期届满警示义务人履行义务;如义务人财务状况恶化或有可能转移财产,可提示权利人申请财产保全。
近年来,尖山区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数量不断增加,案多人少矛盾凸显,山城·自动履行义务服务站的设立,可填补从裁判文书生效到申请执行期间的空白。
回应群众诉求—创新成效显著
服务站筹建期间,某小区住户张某拒绝缴纳物业费,经法院审理达成调解协议后,临近履行期届满,张某未履行义务,物业公司法律顾问便到山城·自动履行义务服务站寻求帮助,经过向当事人电子送达《执前风险提示书》《不履行义务风险告知书》,向当事人释明风险后,张某积极履行了给付义务。
“这个服务站挺好,让义务人积极履行义务,减少了权利人的程序负担,同时节省司法资源,真是一举三得。”物业公司法律顾问在体验此项服务后,对工作人员说。
服务站自今年2月20日起试运行,已向5位权利人提供自动履行义务服务,合计到位金额10.5万元。权利人节约了时间、金钱等成本,在短时间内就能兑现胜诉权利,另一方面让义务人充分认识生效裁判文书的严肃性,积极主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最大限度地降低执行行为对义务人的影响,既不会被采取执行强制措施,个人征信不会受到影响,也节省了执行费。节约了司法资源和司法成本,提高办案质效,为当事人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优化了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