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专门法律,于2018年4月27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通过并于当天实施,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专门法律,是保障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里程碑。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五周年之际,为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关注度、认同度和参与度,尖山区人民法院开展以“讲述人民陪审 弘扬司法民主”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组织人民陪审员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专题培训。
此次培训主要从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办法、任期、宣誓制度、参审案件范围以及人民陪审员的人身和住所安全保护等方面展开讲解,尤其在七人合议庭制度的事实和法律方面进行了重点讲解。并且向人民陪审员讲解了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选任程序及权利、义务,让人民审员们充分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基本内容,进而积极参与到司法活动中来,共同推动民主法治建设不断向前发展。
通过此次培训,强化了人民陪审员对审判工作的深入理解和认识,对职能定位、职责履行更加明确。陪审员们纷纷表示,在今后的陪审工作中,会持续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促进诉法公开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来自群众、贴近群众、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努力做一名客观公正、清廉的人民陪审员。
下一步,尖山区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工作,为人民陪审员忠实履行职责提供有力的保障,进一步推动司法民主的深化和司法公信力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