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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措施转变执行观念 提升执行质效

发布时间:2013-11-25 16:25:43


  

尖山区人民法院四项措施转变执行观念

提升执行质效

自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以来,尖山区人民法院以强化廉洁执法、执行措施、联动执行、社会救助等机制,转变执行理念,拓宽执行途径,促进了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 

    一是强化廉洁执法,加强队伍建设。认真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把执行工作的重心统一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上来,从大局出发,切实做到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真正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执行难题。 

    二是强化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在执行工作中坚持和谐执行,慎用强制措施,多在化解群众矛盾上下工夫,严格遵循“教育疏导,依法执行”的原则,把握执行工作中各个有利时机,做足、做强、穷尽说服教育工作,切实做到“以真诚对待群众、以真情感化群众、以法理说服群众”,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力促案结事了。 

    三是强化联动机制,破解执行难题。充分发挥“内强外联”网络机制优势,紧紧依托上级领导,会同工商、税务、银行、房管、社区、村委等部门组成联动执行网络,通过联动制度和执行联络员制度,加强各部门在执行工作上的沟通交流,努力解决“执行难”问题,提高案件执结率。 

    四是强化社会救助机制,构建和谐社会。通过对生活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施行减、缓、免交执行费用,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切实解决好因被执行人无执行能力造成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案件的救助工作,着力解决特困群体最现实、最直接的司法救助问题,减少社会矛盾,创建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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