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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
四字要诀 维护申请执行人权益
发布时间:2013-07-25 16:29:21
2013
年以来,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通过探索健全执行工作机制,创新执行工作方法,初步积累和形成了一套富有特色的执行工作“要诀”。
一是在执行时间上强调一个“快”字。该院提出“快立、快查、快冻、快付”的工作方针。执行款到帐后,尽快通知申请人办理付款手续。
二是在执行方法上强调一个“活”字。每个执行案件都有自身的特点,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灵活”的执行措施。对经做工作仍拒不履行的,坚决运用法律赋予的查封、冻结、扣押、划拨、拍卖等强制措施。
三是对涉企执行强调一个“慎”字。对辖区内企事业为申请执行人的,坚持“快立案,快执行”,实行“先执行,后收费”办法既依法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不影响被执行人的正常生产经营,努力协助企业渡过金融危机难关。
四是对执行过程强调一个“明”字。全面落实“阳光执行”制度,接受当事人和群众的监督。严格听证程序
,
审查被执行人和案外人对执行重大事项提出的异议,有效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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