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汲取奋进力量,强化责任担当,6月9日,尖山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海波以《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题,全面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全院干警上了一堂生动、翔实的专题党课。
课上,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海波与全院干警再次重温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始终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切实履行法院职责使命、责任担当践行司法为民、淬炼新时代过硬法院铁军等方面结合自身所学所思所想和法院工作实际,全面深入的讲解了党的二十大精神。
会议强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主动服务和融入中国式现代化历史进程,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会议要求,要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动权,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要时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群众路线、树牢群众观点、站稳群众立场,做好释法说理工作,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在执法办案中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围绕“公正和效率”激发内生动力。全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牢固树立正确司法理念,让“立审执”各环节衔接配合更紧密,通过健全完善监督管理、考核评价等制度机制,充分释放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要坚持争先创优开创工作新局。按照省高院确定的“三争晋先”要求时刻保持敢为人先、勇争一流的进取状态,在公正司法、司法为民、服务大局等各个方面树立更高目标,培育更多的精品案件、优秀裁判文书、典型案例、学术论文,打造更多立得住、叫得响、推得开的审判业务品牌,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推动尖山区人民法院各项工作走在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