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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和参加“学子宴”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9 09:12:46


2023年高考已经结束,为坚决刹住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和参加“学子宴”的不正之风,现将有关纪律规定公告如下:

1.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以各种名义收受礼金、微信红包、有价证券、贵重礼品等,借机敛财;

2.严禁以长时间、分批次、分地点、将宴席化整为零,委托、授意他人代替考生父母组织宴请等方式举办“学子宴”;

3.严禁参加除近亲属之外的各类升学庆贺活动及赠送礼品礼金;

4.严禁以任何形式通知本单位、本系统人员以及管理服务对象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人员参加“学子宴”,收受除亲属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

5.严禁使用公款或由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人员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子女学习及其他费用;

6.严禁使用借用公车、公款租车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送子女及亲属上学。

市纪委监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不顾禁令违规操办“学子宴”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一经发现一律严肃处理,所收礼金全部追缴,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因教育、监督、管理不力,致使本单位本部门出现违规操办“学子宴”的,将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市纪委监委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以方便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469-12388、4244617

举报邮箱:sysdfzfjds@163.com


中共双鸭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双鸭山市监察委员会

2023年6月13日

来源:双鸭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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