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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争”晋先 | 山城·自动履行义务服务站】抓前端治未病 能动司法促履行

发布时间:2023-07-13 11:11:27



山城·自动履行义务服务站

山城·自动履行义务服务站充分发挥服务站职能,督促义务人及时履行民事裁判确定的义务,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自动履行机制,推动“要我履行”到“我要履行”的转变。山城·自动履行义务服务站自成立以来,累计向涉及45件案件的48位权利人提供服务,自动履行到位金额85.28万元,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案例一


李某与张某是好朋友,张某向李某借款一万余元到期未还,李某诉至我院。审理过程中,经法院组织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在履行期内,张某要求自动履行,向服务站提出申请,要求服务站见证交付。在服务站的见证下,张某向李某交付借款,案涉款项全部履行到位。



案例二


丁某一与丁某二是亲姐妹,丁某一将其所有的房屋出售给丁某二,双方协商先交付房产后付款。丁某一交付房产后,丁某二未按时支付购房款,丁某一将丁某二诉至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联合服务站工作人员共同组织调解,向丁某二送达《逾期不履行义务告知书》,向其说明不履行义务将承担的风险,经过承办法官与服务站工作人员的释法答疑,丁某一与丁某二达成和解协议,并即时履行。


下一步,尖山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山城·自动履行义务服务站作用,坚持实质性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把执源治理的“源”再向前延伸,探索更加精细化的执前督促程序,打造立审执衔接顺畅、协调有序的“四源治理”新格局,促进实“抓前端、治未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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