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尖山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紧密结合我院党组织的工作特点,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加强党组织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切实履行好人民法院在全面从严治党中肩负的责任使命,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全面完成审判执行工作任务。
一、大力加强思想建设
把党建与法院的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明确职责、明晰任务,学以致用、知行合一,树立对党员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识,主动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党员头脑。一是开展理论学习。以院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为龙头,组织我院三个支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党章》、《准则》和《条例》。广泛开展“两学一做”活动,组织全院党员开展党性教育,深化思想政治工作的教育引领作用。通过不间断的理论学习,时刻保持理论上的清醒和政治上的坚定,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念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保持坚定的政治方向。二是开展专题教育。采取多种措施,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院党组成员带头讲党课,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活动成果,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做好审判执行工作、推进人民司法事业发展的生动实践。
二、大力加强作风建设
坚持把党建工作融入审判执行中心工作,围绕审判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审判。一是加强规范建设。规范全院党员党费缴交额度,公开党费收缴情况;制定党员发展工作规程,加强对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确保党员发展工作的规范化;加强党内监督,推动各支部完成党建工作任务。二是弘扬新风正气。我院三个党支部先后组织各支部党员学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和业务评比等,参加省法院组织的演讲比赛,我院一名选手获得二等奖,充分彰显先进模范的带动促进作用,有效激励队伍士气。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警按照党章党规严格要求自己,做“四讲四有”的合格党员,做让党放心、人民信赖、忠诚干净担当的合格共产党员。
三、大力加强组织建设
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的意识,不断加强各支部建设。一是完善党支部建设,健全支部委员会。由于今年基层领导调整,为进一步增加支部的决策力、执行力和战斗力,我院及时对区直机关工委进行换届选举,做好党总(支)部换届和委员改选等工作。把业务素质高、党建能力强、群众威信高的优秀干部培养选拔到支部领导岗位,完善各支部委员会职责。二是认真做好组织生活,丰富党组织活动。我院三个支部按照我院党组的统一安排,分别制定了全年党建工作计划,切实落实 “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开展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活动和谈心活动。领导干部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讲党课、撰写心得体会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上率下,带动全体党员共同学习、共同进步。
四、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扎实开展纪律教育、廉洁司法教育,用司法标准化对审判权力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使全体党员、法官严守法律底线,坚持廉洁自律。一是严格管理。扎实开展廉洁司法教育,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用廉洁自律准则立规定距,规范全员党员行为。制定《尖山区人民法院干警考勤规定》,实行上下班考勤制度,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加大审务督察和专项检查力度,从解决每一个具体问题入手,持之以恒查纠“四风”,培育树立新风正气。二是严格监督。结合司法体制改革,创新完善法院内部监督制度,加强对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纪律约束,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大力推行“阳关审判”“阳光执行”,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把“零容忍”态度贯穿于法院审判的全过程,坚决杜绝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促进队伍清正廉洁。
五、大力加强制度建设
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标准,大力加强规范化建设,努力促进党建工作不断上新台阶。一是明确制度。“三会一课”制度,要求按时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原则上每季度讲授党课一次,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每月确定1天为“党员活动月”;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会。二是严格制度落实。明确党支部书记是党的组织生活的直接领导者和具体组织者,负责制定党的组织生活年度和阶段性工作计划;确定组织生活会的内容、形式,提出组织生活的要求,提前通知党员做好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准备,保证党的各项组织生活制度在党的基层组织中得到严格执行。三是坚持严肃纪律。对不按要求参加组织生活、破坏党建制度、不缴纳党费的党员,按照当党章规定严肃处理。
坚持从严治党,始终秉持初心,方能坚定前行。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空前的社会变革给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生机与活力,同时也给我们各项工作和队伍建设带来了巨大的挑战。我们要时刻牢记自己的身份,严守党的纪律,坚定法治信仰,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丘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