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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争”晋先 | 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构建司法+行政联动化解

发布时间:2023-08-02 08:59:28



   为进一步深化“枫桥经验”龙江实践,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8月2日,双鸭山市非诉纠纷解决中心行政纠纷调解法院分中心在尖山区人民法院正式揭牌成立,双鸭山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苗晓文、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杨亮,尖山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婧出席仪式,尖山区司法局、宝山区司法局、岭东区司法局、四方台区司法局、集贤县司法局分管领导及市司法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仪式。




   揭牌仪式结束后,与会人员就我市下发的《关于依法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进行了交流讨论,就行政争议多元预防、实质化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程序、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等问题达成了共识。



   尖山区人民法院将坚持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理念,以双鸭山市非诉纠纷解决中心行政纠纷调解法院分中心成立为契机,畅通行政争议化解的内联外通渠道,构建“司法+行政”联动化解模式,切实推动行政争议解决从“司法主导”向“行政主导、司法终局”模式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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