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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落实年 | “双一”工程】朋友借款起纷争 法官调解化心结

发布时间:2023-08-08 18:16:55



   “真的非常感谢法院促成调解,这件事对我的生活影响太大了,现在解决了,身上好像都轻松了。”近日,尖山区人民法院法官孙松收到了一面写着“法者初心情为民,担当使命铸天平”的锦旗,当事人王某对承办法官在调解过程中的耐心化解纠纷、致力于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表达了谢意。


案件回顾


   2017,被告张某、王某向原告王某借款3万元,并当场出具借条一份,借款到期后,王某多次向张某及王某成催要,2人推诿拒绝还款,双方怨恨日益加深,王某再三思量后将张某、王某成诉至法院。

   庭审中,被告对借款本金数额表示认可,但借款时未约定还款利息,故对原告主张的利息表示不认可。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系朋友关系,为能真正解开当事人心结,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让双方当事人再续朋友情谊。法官决定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针对张某及王某的欠款事实,法官耐心向其释法明理,反复讲授同类案件判决结果,希望王某主动履行承诺,做到诚实守信,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和解。案件调解结束后,被告按照约定实际履行调解协议,本案并未进入执行程序。



   调解“无声”,司法有情。自2023年4月7日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推出“双一”工程以来,尖山区人民法院秉持站稳群众立场,勤于沟通,善于倾听的原则,立足案件本身,将亲民、爱民融入到执法办案之中,使司法工作更加有温度。


   作为“双一”工程试点法官之一,截至2023年8月7日,法官孙松共计新收案件133件,结案88件,其中,以调解方式结案数23件,有3件经过司法确认,并已按照调解协议确定内容履行完毕;以撤诉方式结案数23件,有2件经调解庭前达成一致意见并且自动履行完毕;以判决方式结案42件,通过一次庭审查明案件事实情况“案结事了”18件,有2件财产纠纷案件,在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在履行期限内主动履行义务。

   锦旗虽轻,却承载着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认可;语言朴实,却体现了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及新期待。下一步,尖山区人民法院将一如既往贯彻“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宗旨,不断延伸司法服务,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力争让每一个案件当事人都感受到司法的正义和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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