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阿尔山市人民法院通过靠前执行,圆满将一多名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同一被执行人的典型民间借贷纠纷系列案件达成执行和解,执行法官兼顾执行力度与司法温度,耐心释法说理,促使被执行人主动来到法院协商处理,并当场履行已经逾期长达四年的部分欠款。
2019年起,被执行人因资金周转困难,陆续向9个朋友借款维系产业经营,虽约定还款期限,但由于经营不善,导致欠款均未按期偿还。时至2023年,原本碍于朋友情面的多名申请人无奈诉至阿尔山市法院,经调解,被执行人分别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约定最终还款日期。后被执行人仍未履行和解协议约定,遂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为找到该案的突破口,执行法官多次翻阅卷宗、反复研究案情,鉴于其朋友关系,原本就具有一定的感情基础,便从情理出发,一方面全方位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了解经营问题,并严厉告知其强制执行的相关法律规定和逾期不予履行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认可所欠债务,始终表示愿意积极偿还的良好态度,确因疫情期间导致经营困难,实属有心无力。另一方面疏导申请人的急躁情绪、耐心释法析理,希望适当给予发展空间。
9月中旬,被执行人表示生产经营已有起色,月末前将有盈利进账,希望与朋友坐下来谈谈。9月27日上午,被执行人表示一次性拿出全部欠款仍有困难,但此次进账自己可以一分不留。经执行法官调解,9名申请人同意按比例划分此次还款,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后续进账如果数额够欠款额便一次履行完毕,若不够还款额仍按比例分配,直至履行完毕为止。
强制执行中的“强制”不是目的,是人民法院保护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兑现生效法律文书的手段。在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影响的同时,希望被执行人可以主动配合执行法官,积极缴纳案款,不要在被“强制”之后寸步难行才追悔莫及!